陈营孜棚改安置区用地以南约88亩商住用地拍卖转挂牌!

热点资讯2023-02-07 17:41:53智慧百科

陈营孜棚改安置区用地以南约88亩商住用地拍卖转挂牌!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月13日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土拍告字[2023] 1号),公告以拍卖方式出让2023-1#宗地。

现根据竞买人报名申请情况,2023-1#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5日16时00分。竞买人获取出让文件、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13日17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7时30分,其他条件不变。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1#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地块西侧的规划支路(银河一路-规划胜利西路段)(含管网等配套设施),建成竣工后交付辖区政府,并对社会开放。道路建设方案须在竞买前提交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审核,并由市城投集团出具审核确认函,作为竞买报名依据。该条款由市城投集团负责监督落实。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4、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无偿收回。6、竞得人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且首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1年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也可以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7、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9、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10、地块内配建的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幼儿园、“结建”的人防工程等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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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拍卖  价款  陈营  土地出让  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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