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复学
一是简化了材料要求
对于因伤病休复学的不再要求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只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报告或其他有效材料即可。
二是明确复学时就读年级要求
休学期满的,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随原年级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提前复学的,原则上随原年级就读。
【本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现行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于2014年印发。随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新阶段,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我省现行的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贯彻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我们对现行的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完善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