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
(1)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即日起至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区教育局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以上文件要求的对象须即日起至21日至翔安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港澳台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本区征拆户子女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需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