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提取大修自住房所需证明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5 22:53:37智慧百科

株洲公积金提取大修自住房所需证明材料

  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相关的凭证原件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及相关证明(签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授权和承诺书》;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资料)。

  大修自住住房相关的凭证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大修是指本栋(套)房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结构,如承重墙、预制板、承重梁、大面积屋面结构严重损坏的房屋而非室内装修。

  1.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

  3.土建开支凭据,由管理部派员现场予以核实,确认大修工程在建后方可提取;

本文标签: 职工  住房  房屋  住房公积金  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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