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人才申请生活补助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材料名称 | 要求 |
申请表 | 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和盖公章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
身份证明 | 特色人才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 |
工作情况材料 | 成为特色人才后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通过内部核查,无需提交)、在我市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及劳动(聘用)合同 |
银行储蓄卡 | 银行储蓄卡,该银行储蓄卡需为一类账户 |
备注 | 首次申请的,须提交上述全部材料。 非首次申请的,只需提交申请表、纳税记录,如特色人才类别、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申领生活补助的银行账户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相应变更后的材料。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在年度申请公告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与本细则规定有所不同的,以当年度发布的申请公告为准。